新京报10月5日消息,据青中市莲土市场管理监察办公室消息,我办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我市牛店经营者未履行随机告知、涨价义务。我部门高度重视,将立即做好核查工作。经核实,牛肉店有其商铺内销售产品的公开清单,但国庆期间并未向消费者告知涨价消息。 10月4日,消费者来店消费时,牛店经营者按照公开价目表上每根绳子1元的标准付款,协议金额为203元。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相关规定。目前,我局已责令其退还消费者支付的50余元货款,并处以罚款。行政罚款为3500元。同时,我们的办公室从中学到了学习,对城市的主要运营商进行了调查和校正,并削减了随机价格和费率上涨。各行各业的消费者和人们都可以积极参与监测。如果您发现任何违反价格的行为,请致电热线12345或12315立即提出投诉或报告。我们的办公室将根据法律进行调查并采取行动,以有效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编辑Chen Ya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