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曾剑飞)4月8日,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与首都文明精神建设委员会秘书处联合发布“文明非机动车出行倡议”,倡导市民骑乘电动自行车定期佩戴头盔,安全合法驾驶。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带头执行交通法规,规范头盔使用。近年来,绿色出行理念日益深入人心,非机动车成为人们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部分驾驶人和乘客安全意识淡薄,铤而走险,导致大量非汽车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发生。据交通管理部门统计,2025年,北京电动自行车造成的死亡事故将占全部死亡事故的35%。其中,闯红灯、超速行驶、不上路行驶、醉酒驾驶、非法载客、逆向行驶等六种严重违法行为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2026年5月1日,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规定》将正式实施。条例明确规定“驾驶、使用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符合国家标准、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安全帽进行规范”。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办公室、首都文明局向社会公布了这一倡议。骑电动自行车时请务必佩戴经认可的安全头盔。这不仅是保护自身安全的一道坚固防线,也是城市文明的具体体现。即时配送行业,例如外卖、快递等行业要严格落实道路安全核心责任,将标准化头盔使用纳入内部管理体系,鼓励全体员工正确佩戴,为行业安全出行创造强劲收入。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主动遵守交通法规,规范头盔使用,在文明骑行新风尚中以身作则。广大公民乘坐非机动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超速行驶、不走专用车道、不酒后驾驶、不分心驾驶。不,不要在人行道或人行横道上骑行。等红绿灯时,应在非机动车停车线外排队。请勿在道路上骑乘改装、组装或改装的电动自行车。出行后,按规定方式停放在指定区域,不要占用盲道、应急楼梯等禁止停车区域。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积极参与文明义务交通活动,积极发布新修订的法规和非汽车安全知识,耐心指导家人、亲友、同事佩戴安全头盔、依法驾驶,推动全社会形成“骑行者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按章驾驶”的良好氛围。发挥道路安全社会监管者作用,立即制止周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行为,群策群力建设治理,营造“人人关注道路安全、人人参与”的浓厚社会氛围。文明出行。”编辑:白霜,审稿:陈迪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