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司法部公布了第三起规范涉商行政执法特别措施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湖南省县监市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违反执法行为规范案。 2025年4月,湖南省某县市场监管办牵头开展专项行动自查工作,并上报县政府行政执法监察室。 2024年,该部门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向商户索取和收受红包礼物,包括餐饮服务业、工业服务业、房地产业等各行业的中小微企业、工业户、个体工商户。县市场监管办、县政府行政监察办依法实施监管。县政府执法行政监察室根据相关线索对全县20余家门店进行排查,了解情况。地州市场监管办公室自查发现,16名行政执法人员存在“除卡”等问题。县政府执法监察办暂扣涉事16名执法人员的执法行政证件,并要求县市场监管办加大整治力度。同时,有关问题线索将移送县纪委监委,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接受县纪委联合监督县政府行政执法监察办、县市场监管办迅速进行必要的全面整改,对相关负责人予以撤职、调离执法职务,并责令退还红包。组织开展专项廉洁培训,进行警示教育并通报事件处理情况。同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扫码进企”制度,对执法过程中容易卡壳的环节进行分类,建立涉企行政执法负面清单。司法部警告称,行政执法人员“掠夺性、苛求性”行为损害企业公众利益,玷污党和政府形象,破坏当地营商环境,应予以查处、严惩。棚并严格监管。在这种情况下,县市场监管局勇于落实专项行动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和举报。县政府执法行政监察室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迅速核实相关情况,向巡视纪检监察部门移交线索,严肃追究落实相关责任人员责任,组建联合监察组,有效发挥行政执法监督与纪检监察的互补作用。地州市场监管办积极开展整改,以事件警示推动规章制度制定,有力推动规范行政法律适用各项措施落实与企业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