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据商务部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商务部决定加强对日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目前公布的相关事项如下: 禁止出口日本弹药、军事用途以及所有其他有助于增强日本军事实力的最终用途的所有两用物项。任何国家或者地区的组织或者个人违反上述规定,向日本境内的组织或者个人转让或者提供原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两用物项的,将依法承担责任。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编辑刘嘉妮